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xxxxxxx、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_______(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_______(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2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房号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房号,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
合同附件: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按结算,首次租金乙方于合同签定当日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规定季度最后七日内。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对房屋设施无损坏,结算各种应缴纳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5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及网费。
①水费按人头核算,15元/人/月;
②电表起点数据为电费1.0元/度,公用部分平摊,;
③物业管理及网费50元/月。
3、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此处隐藏15086个字……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商用房交还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像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策继续出租商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决定转让承租商用房,则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双方在确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转让协议书》.乙方应在该协议书规定范围内转让而不能私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