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在签约时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币 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在验收完房屋的固定装修和原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性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房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不得将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及没收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租赁期为 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将每月租金于每月 日前交给甲方,押金不能充当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每天将罚滞纳金为月租金的5%给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将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换锁、停水电及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并没收押金,同时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里的一切物品,并且有权追缴乙方拖欠的费用与滞纳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必须住满 个月方可退房,未住满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 、卫生费 、水费 、电费 、有线电视费 、电话费 、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视乙方违约处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执行处理。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好该出租房屋及甲方所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室内装修、室内设备和公共设施,如室内的装修、设施有损坏的乙方要原价赔偿给甲方(自然损旧除外)。出租房屋的结构及间隔不得改动。乙方入住后所增加的低值设备,如水管件、零星电路插座开关等,乙方归还时不得拆除,电源变更及增加负荷必须书面给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做好房屋内的卫生工作。如垃圾杂物答应拿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地方丢放,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或泼水。合同期满办理房屋移交时乙方必须将出租房屋的卫生打扫干净,否则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卫生清洁费人民币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迁出时。必须在当日将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借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将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变卖或做其他处理,所得款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甲方交来该出租房门匙共 条,乙方迁出之时应连同自配或自换的锁匙如数全部还给甲方。
九、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加租:合同期满,若甲方的出租物业需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乙方续租。甲方收取租金后,应给乙方开具收据。
十、乙方在租赁签合同时,必须提供房屋内所居住人员的有效合法证件给甲方登记申报,如在租赁期间增加居住人员,也要及时提供合法证件给甲方登记申报,,否则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违约方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双方发生任何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如协调不成,则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甲乙双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所发生一切责任关系与本物业无关。
十二、出租房设备设施有:电视 、冰箱 、空调 、洗衣机 、饮水机 、风扇 、鞋柜 、抽油烟机 、煤气灶 、煤气瓶 、沙发 、餐台 、餐椅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衣柜 、 电视柜 、茶几 、热水器 、机顶盒 、水表底数 、 电表底数 、水 元/吨、电 元/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此处隐藏15935个字……,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尝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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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