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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4-06-07 11:54:26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15篇)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1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暑假社会实践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1

当前的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年龄较轻,群体较特别,他们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都对他们的消费有很大影响。特殊群体自然有自己特殊的特点,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非理性的消费甚至一些不合理消费的问题。为了了解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消费文化现状,引导大学生消费文化的健康发展,本人于XX年7月,在我市做了一次“高校大学生消费文化现状调查”,弄清楚大学生要花多少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花的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怎样改进等等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可喜亦可忧。如何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大学生确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新热点和新问题。

一、大学生消费结构调查数据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以帮助大学生了解自身的消费情况,从而有助于大家形成健康正确合理的消费观,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调查采样地点:XX大学,XX大学,XX学院

调查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调查问卷:共发问卷250份,收回216份,回收率达86.4%

二、根据调查结果,生成以下报告:

1、家庭平均月收入。经调查,家庭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占18%,1000元~5000元占66%,5000元~10000元占12%,10000元以上4%。其中家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来自城市的占2%,来自农村的占98%。可见,大部分贫困学生来自于农村,我国的城乡差别仍然巨大。而生活奢侈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于城市。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每月消费支出较少,而特别富裕家庭大学生的生活可能较奢侈,比如有的学生在校期间购买了20多万元的轿车。

2、月平均消费金额。月平均消费金额500元以下的占8.5%,500元~1000元占73.5%,1000元~20xx元占13%,20xx元以上占5%。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的月平均消费金额为500元~1000元,每月消费金额超过20xx元的只占5%。

3、每月的生活费。大学生的生活费主要来自于家庭,也有一部分学生通过打工赚取生活费甚至学费。感觉生活费月月有余的学生占6%,感觉刚好够花的占51.5%,感觉不够花的占42.5%。可见接近一半的当代大学生用钱缺乏计划性,缺乏理财能力。

4、消费方式。大学生在消费时选择能省则省的占11.5%,有计划消费的占6.5%,想花就花的占36%,选择其他的占46%。可见许多大学生的消费方式比较随意,缺乏计划性,所以导致钱不够花。

5、每月的饮食开支。每月饮食开支在200元以下的学生占8%,200元~400元占37.5%,400元~600元占41.5%,600元以上占13%。每月饮食开支在200元以下意味着每天的饮食开支只有6元多一点,在目前学校食堂一个炒肉3元钱左右的条件下,意味着这样的学生每顿饭只能打一个菜,每天只能吃一顿肉。而每月饮食开支在600元以上的学生,除了正常的就餐外,几乎天天买饮料喝。

6、平常购买学习资料的钱。大学生每学期购买学习资料的钱,10元以下的占41.5%,10元~50元占49.5%,50元~100元占6%,100元以上占3%。可见大学生平时买书的并不多,除了一部分考研、考各种资格证的学生外,一般不买教科书以外的书。

7、每月与恋爱相关的开支。在每月与恋爱相关的开支中,选择50元以下的占12%,50元~100元占4.5%,100元~200元占15.5%,200元以上占22%,另外46%的学生回答没有恋爱。由此可见谈恋爱的学生,每月在恋爱方面要比其他学生平均多支出100元以上。

8、平均每月电话费。平均每月电话费支出在30元以下的大学生占1%,30元~50元占7.5%,50元~80元占43.5%,80元~100元占32%,100元~150元占10%,150元以上占6%。大多数大学生的电话费支出在50元~100元之间。少数学生远程恋爱,煲电话粥,导致每月话费在150元以上。

9、每月用于上网的平均消费金额。大学生每月用于上网的平均消费金额在10元以下的占38%,10元~30元的占21.5%,30元~50元的占29%,50元以上的占11.5%。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都只是适当的上网,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学生并不多。

10、当手中有余钱时最愿意选择的消费项目。29.5%的大学生选择吃喝,24%选择旅游,17.5%选择穿着打扮,16%选择上网吧,7%选择储蓄,5%选择买书,1%选择其他。可见民以食为天,吃喝还是主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学生们也重视自己的穿着打扮,追求时尚成为部分学生的副业。外出观光旅行,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大学生中才开始流行,但发展的势头强劲,大学生已经成为青年旅游者中的主体。迪厅,KTV等新兴的娱乐方式也正日渐受到大学生们的宠爱。

11、想买东西钱不够时怎么办。40.5%的大学生选择先向别人借了再说,38.5%选择向父母要钱,13%选择用自己平时存的钱,8%选择其他(放弃购买等)。可见大学生平时存钱的较少,花钱时向父母要,向同学借的较多。

从以上调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1)大学生的消费构成跟上社会发展的潮流,与社会接轨。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外出聚餐、请朋友吃饭、外出旅游、通讯网络方面的费用较多,俨然大学生圈子也成了一个小社会,大学生更多地意识到了要提早接触社会上的一些新的生活消费方式,进而提早融入社会。而银行卡、信用卡等消费方式也受到大学生们欢迎,可见,大学生作为社会上一个活跃的群体,虽然在经济实力上未能跟上社会,但消费意识上却早已和社会发展同步。

(2)理性消费仍为消费主流。大学生的绝大部分支出是用于饮食方面,而玩乐方面的支出不算多。由此可见,大学生还是清楚知道自身的使命还是以学习知识为主,而不会沉迷于玩乐。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消费时都会较为谨慎,尽量精挑细选,不会一味求贵,或者只注重便宜的价格而不注重质量。所以较为理性的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流。

(3)消费呈现向多元化发展。大学生在实现温饱的同时,也在服饰装扮这一方面明显消费。而作为饱读圣贤书的天之骄子们,学习之余也会不忘逛逛学习用品店和书店,为取得各类证书的补课充电也成了大学生的 ……此处隐藏25691个字……认为统一建房只是出于政府统一建设的目的。很多被访者反应建房商也是政府决定的,政府肯定从中拿了回扣,因为政府没有详细的文件公布过建房商的具体情况,他们表示他们也只是无奈地跟着政府的指示走。但是被访者也反应了他们的建房面积包括围栏在内,还是比较大的,这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3、拆迁的过渡时间很长

根据我们组的调查发现,从一开始听说要拆迁到最后开始拆迁到完成拆迁一般要经历好多年的时间。而且拆迁的时候是按批次来的,我们发现川姜镇石江公路两边的拆迁进度就很不一样。一边已经几乎完全完成了拆迁工作,而另一边很多楼房只拆了顶层,剩下残砖烂瓦,周围也没有人居住,很是荒凉,两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被访者介绍,政府下令要拆迁后,就要求他们搬离原来的居住房,这些被拆迁者只能自己想办法,有的临时搭了个棚,有的只能暂时寄居在亲戚家里,不仅条件艰苦,而且很是不方便。在这过程中,政府几乎没有补贴,这使得被拆迁者有很多怨言。这不仅意味着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失去原先可以种植蔬菜瓜果的一部分土地,从而必须自己倒掏钱买些蔬菜,而且还意味着要在很不方便的地方或者是别人的家里住上很长一段时间,这对很多被拆迁者来说是很不能接受的。在调查中我们组还发现了四安镇存在的一个问题,毛坯房建好后需要装修,但是装修人也是政府统一的,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直接延长了装修完成的进度。据我们采访的张阿姨透露,她家当时装修的时候如果出现了一些材料还没买好装修人员就会去另一家的问题,导致她家又等了好久才有人过来装修。可见,拆迁的确是个过渡时间很长的工作,给居民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在这一点上政府做得还不够好,有待完善。

4、存在强拆行为

拆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钉子户,有些是不愿意拆了居住已久的房子,有些则是希望可以拿到更多的拆迁款。有了钉子户就自然而然产生了强拆现象。当地居民反映,签订拆迁合同的地点设在一处小房子中,居民必须排队一个一个进入。如果规规矩矩的签了,那么对方不会为难,而且会给予适当现金奖励。而不肯签的后果,就是在小房子里被拆迁队的人强行殴打,直到同意为止。看到这里,有些人或许会很吃惊,觉得不太可能,难道不可以报警吗?我们当时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而居委会干部的回答是:“警察当时就在外面,不但不管,甚至有作为帮凶的架势,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劝村民早点签了。”

5、补偿条例公布不明确

我们组也上网搜索了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法律,了解到20xx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拆迁的补偿和安置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但是被访者普遍反映,政府并没有出示上级的拆迁条例,只是象征性地给出了镇政府颁布的拆迁条例,这引起了很多被拆迁户不满的态度。正如一位受访村民所说,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按照上头的指示该赔偿多少就是多少就可以了,现在呢,各个不同级别的都想从中赚点钱,等到真的到我们手里的就剩这么点了。暂且不管这些村民反映的情况属不属实,但是可以肯定,地方政府在拆迁政策方面的确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普及力度不够,二是透明度不够。

三、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

1、 评估公司不够中立的解决方法

通过对拆迁居民的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被拆迁居民都不满意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制度。在此,我们组提出了一些小组建议:

第一,首先必须明确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及补偿主体。补偿原则的确立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私有财产权能够得到切实保护的前提。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确立公平补偿原则。在公益性拆迁中,政府是唯一的补偿主体,即便在商业拆迁中,也需要政府进行拆迁补偿,这一点在新出台的拆迁条例中予以了确认。

第二,要扩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要把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可以预料到的预期收益和其他相关利益纳入到补偿范围,并且在法律中予以规定,以法律作为依据。

第三,要完善房屋评估机制。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地理位置、用途性质等方面。然而房屋的新旧程度和建筑结构并不是法定的补偿标准,可能在实践中有所考虑,但缺乏法律依据。拆迁补偿时应当在法律上加以考虑这两个方面,使评估更为合理。

2、拆迁过渡时间太长的解决方法

通过了解,我们发现许多房屋拆迁工作不讲求实效,没有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拆迁规模,或者是没有严格把好拆迁许可关。一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拆迁不规范、不严肃。因此拆迁安置房建设成了群众住房难的首要问题。老百姓房子被拆了,几年见不到安置房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第一,对未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对列入拆迁计划的项目,在审批时要严格审查其安置房源落实情况,未落实拆迁安置房的,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第二,各地政府要按照“推行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的原则,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安排、建设手续等给予优先考虑。安置房已开工建设的要明确拆迁户安置房源的具体位置和竣工交付时间。超过过渡期尚不能提供安置用房的,要增加被拆迁人自行过渡补助费。

3、存在强拆行为的解决方法

这种现象究其根源还是立法的不完善。要规范政府拆迁行为,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结合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政策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其次,要积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最重要是一点就是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行普法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编写易懂的普法教材,来提高村民在权力、诉讼、法治等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定时组织专门人员走访村民家,或者成立村民法律小组公开课,要求村民安批次定时到设立点接受法律知识。此外,可以设置有奖比赛或者抽奖竞猜等为村民所熟悉的活动形式来增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拆迁政策不透明的解决方法

在拆迁工作中,很多政府人员都虎视眈眈着眼前这一块肥肉,希望从中谋取一些利益,甚至有人以“提前拆有别墅住,晚了拆只有套房住”等来忽悠老百姓。政策不透明的初衷也许是担心个别拆迁户讨价还价影响大局,而实际结果却彼此猜疑更多,小道消息更多,老实人吃亏了,给下一步拆迁增加难度。

因此,政府必须将拆迁政策透明化、公开化,开诚布公把所有政策告知群众,欢迎群众监督,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作出表率。居委会可将拆迁户的可补偿面积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发现问题可随时反映。

其次,地方可以从司法局、法院等单位抽调专职干部,成立法律调节中心。一方面可以以法律方式公平、公正的解决拆迁过程中所遇到的民事纠纷,另一方面,群众对拆迁政策有任何疑惑都可以向其咨询,以保证拆迁政策可以准确的传达给群众。

同时,村委会可安排干部走访拆迁户,亲力亲为,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亲自为他们分析、解释拆迁政策,做到有问必答,设身处地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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